当前位置:热点 > >正文
通告!剑阁公布12批次食品不合格,2023年第1号!_天天热点
2023-03-15 18:21:25    最爱广元

来源:

近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保健食品、豆制品、酒类11大类食品100批次样品,检出12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酒类总酸、总酯、固形物超标及餐饮具微生物污染。


(资料图)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及问题原因,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详见附件。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3月14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29921-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豆制品的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苯甲酸、糖精钠、铅、脱氢乙酸、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二、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法律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散装白酒的抽检项目包括总酸、总酯、固形物、铅、糖精钠、酒精度。

三、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的抽检项目包括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

2.油饼油条(自制)的抽检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四、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法律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开心果、杏仁、扁桃仁、松仁、瓜子的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五、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SB/T 10416-2007《调味料酒》等标准、法律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料酒的抽检项目包括氨基酸态氮(以氨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

六、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法律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大米的抽检项目包括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铅(以Pb计)。

七、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等标准、法律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酱卤肉制品的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 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合成着色剂(胭脂红)、糖精钠(以糖精计)、氯霉素、酸性橙Ⅱ、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八、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法律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食用植物油的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溶剂残留量、苯并[a]芘、铅(以Pb计)、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乙基麦芽酚。

九、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法律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蔬菜干制品的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十、水产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1964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GB 3160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法律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藻类干制品的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十一、保健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9030、GB 1674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标准、法律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保健食品的抽检项目包括氨基他达拉非、伐地那非、豪莫西地那非、红地那非、硫代艾地那非、那红地那非、那莫西地那非、羟基豪莫西地那非、他达拉非、伪伐地那非、西地那非、菌落总数、铅(以Pb计)、总砷(As)。

附件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3年第1号)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附件5

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

一、白酒(散装)不合格项目总酸、总酯、固形物解读

生产白酒自然发酵过程中,微生物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酸以及一些酯类物质,使小曲发酵白酒产生独特的风味,而勾兑白酒则无这些物质,且劣质发酵白酒产生这些物质很少;另外蒸馏酒的固形物一般很少,当产品存在污染或非法添加时,则很容易引起固形物超标。《小曲固态法白酒》(GB/T 26761-2011)对小曲固态法发酵白酒中的总酸、总酯、固形物做了明确的限量规定,总酸≥0.3g/kg、总酯≥0.5g/kg、固形物≤0.5g/kg。综上,通过对总酸、总酯、固形物三个参数的检验检测可以很好判断小曲固态法白酒的品质及真假。

二、餐饮食品(复用餐饮具)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解读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餐饮食品(复用餐饮具)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餐盘中大肠菌群检测结果均不得检出。餐饮食品(复用餐饮具)中大肠菌群数超标的原因,餐盘清洗不到位,还可能是灭菌不彻底导致的。

X 关闭

往期话题
最近更新

Copyright ©  2015-2022 人人产业园区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8023326号-36   联系邮箱:8557298@qq.com